【圆明网】陕西咸阳市四十一岁的张曦川在上海就读研究生期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明白了做人的真正意义。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张曦川被辗转关押于北京、上海看守所,在上海第一劳教所被迫害一年多,在上海提篮桥监狱被迫害五年,期间都遭酷刑迫害。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张曦川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投递《刑事控告书》,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以下是张曦川在《刑事控告书》讲述其得法和遭受中共迫害的部分经历。
一、因缘得法修炼
一九九四年十月,我在上海大学(原上海工业大学)读研究生,家中有一名亲属患白血病,家人都在积极为亲属寻找治疗方法,我从小比较相信气功,在为亲属寻找治病良方的过程中,在学校图书馆里看到了《法轮功》这本书,看后感觉不错,正是我所要找的东西,就这样开始修炼。
在我第一次看到《法轮功》这本书的时候,对我触动最大的就是“真、善、忍”这三个字。我以前是一个比较争强好胜,名利心较重的人。在学校的时候,考试如果拿到了好名次,就沾沾自喜,如果考得差一些,就垂头丧气。另外,比较自负,常常会为了一些琐事和别人争起来,自己也常常为这些感到困惑和无奈。而法轮功的“真、善、忍”的原则为我提供了一个解决这些问题的最好方法。后来我就很少再象以前那样为一些小事和周围的人发生争执,我的为人也得到了同事的认可。
在开始修炼后很短的时间里,我的身体就得到了很大改善,以前耳鸣失眠与食欲不振的情况消失了。上大学的时候,常常到吃饭的时候,就感觉很饿,可是买来的饭菜,又常常吃不完倒掉,这样就浪费了很多粮食。修炼以后饭量变大了,在单位上班的时候,单位给定的客饭总能吃完,有时同事都感到惊奇。而且精力也感觉比以前旺盛了。
更重要的是,修炼法轮功后,我知道了做好人的标准,道德水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以前我喜欢藏书,曾经在学校图书馆里借过一批书籍。后来图书馆电脑系统故障,把以前的借书记录丢了,我就把那批借的书据为己有了。后来学了法轮功以后,感觉这样做很不好,我就冒着被图书馆罚钱的危险把这批图书还给图书馆了。
再比如大家都知道抽烟不是个好习惯。但是在我们这一代人中,有段时间交际场合如果不抽烟可能会被视为异类。而现在我再坚持不抽烟,就不会感到压力很大了。喝酒和强行灌酒是当今中国饭桌上的一大特色,事实上,有很多人喝酒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交际场所落不下面子。我以前也常常在同学聚会的场所把自己灌的晕晕糊糊的,现在就不怎么喝酒了。
同时,生活的心态也比以前平和了,明白了人活着的目的,在单位里与同事们相处的也更加融洽了。
二、被关押 劳教 冤狱迫害多年
被辗转关押于北京和上海的看守所
一九九九年底,我到北京请愿上访,在北京看到有很多警车到处抓捕法轮功学员。我也是仅仅因为自己的信仰与和平请愿的行为而被抓捕。以后先是被拘禁在天安门广场派出所几个小时,期间被迫受罚,还遭受了殴打,然后又被关上海驻京办几天时间。被当时浦东公安局的黄局长送回上海,以后又在塘桥警署的铁笼中关了一夜。
去北京之前,我是借住在一个同学住处。离开警署后,就被同学告知警方给他们施加了很大的压力,不允许再收留我。在我自己租房并且搬离之后,没过多久,又被迫再次搬离租住地。与此同时,身份证还被扣押在上海市人才市场,使我陷入一种流离失所的境地。
二零零零年的七月下旬,大约是二十二号左右,我和一位朋友第二次到北京上访,再次遭遇抓捕,先是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被关进北京一个派出所,大约关了一天时间,然后又转到北京崇文区看守所,关了有六、七天时间。然后转到上海驻京办,再次被劫持到上海嘉定看守所。大约三十天后释放。
二零零一年元月一号,我到北京请愿,被关在北京东城区看守所监房好像是被称为“六桶六”的。当时看守所警察孙贵锁(音)为了逼问我的姓名、地址,唆使、纵容看守所的被关押人员对我行恶,抽耳光,人格侮辱,不让睡觉。另外,我还遭遇了给我胃里面灌浓盐水,用橡皮棍殴打,强迫冲冷水澡(当时气温为零下十度左右,监房外面飘着鹅毛大雪)等逼供行为。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这些逼供行为有的是警察直接进行的,比如用橡皮棍殴打,有的是在押人员在警察的唆使和逼迫下进行的,比如说人格侮辱,抽耳光,不让睡觉,强迫冲冷水澡。警察利用手中的权力引诱或逼迫在押人员做这些事情,当时听说有一个监房的在押人员就因为逼供不利,被警察罚站。给胃里灌浓盐水是一个女狱医和在押人员配合进行的。
从北京回到上海,在遣送站短暂停留后,大约二零零一年元月十号左右,又被关押到松江看守所。在松江看守所关押大约两月之后,我被转到了位于江苏大丰的上海第一劳教所。
在上海第一劳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至于二零零二年三月,我被非法关押在上海第一劳教所。当时劳教所的主管警察是王志华。劳教所指派了一些劳教人员对我进行包夹。最开始这些劳教人员中,包括江苏兴化的陈福强、四川人施鸿强等,还有一个绰号叫“小胖子”的,好像叫朱春云。这些包夹人员为了达到目的,脏话不离口,满嘴都是欺骗、恐吓之词。
在我刚进劳教所的时候,他们借口军训,对我进行变相体罚,其中原地跑步是他们经常采用的招数,我有一段时间每天被迫跑八个小时,大约相当于两个马拉松的运动量。其余休息的时间,基本上也是采用一种非常别扭的姿势坐在一个很小的小板凳上面。
二零零一年五月,大约是十号左右,我被调动了一个小组,组长名字好像叫费长荣。开始进行无工资的强制劳动,包括手工缝制足球,打橡皮筋,糊信封,制作各种各样的玩具,以后到了二零零二年三月,被转到了位于上海青浦的上海第三劳教所,做过包装文具等等,直到二零零二年七月恢复自由,历时大约十四个月。
被非法关押到嘉定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三年三月,我在上海天山路600号的上海怡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找了一份工作。在比较靠近天山路的嘉定江桥大约是建新小区找了一所房子居住。九月六日,有一队警察闯进我的租住房中,拿走了我的法轮功书籍,另外还有电脑、打印机等。警察进入我租住地的时候,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出示搜查令,闯进我的租住屋,进行了搜查,毁掉了一个密码箱。
然后,我被非法拘禁在嘉定江桥的一所警署里面,期间警察采取连续几十个小时罚站、不让睡觉等办法进行了逼供,后将我转送到嘉定看守所。
以前的经历证明,我没有一个正常的渠道可以反映自己的意见,因此在这次被抓捕以后,我被迫采用了绝食的办法表达诉求。二零零四年二月下旬,看守所借口我身体状况不好,将我送进设于提篮桥监狱内部的上海市监狱医院。
在上海市监狱医院遭酷刑折磨
当时监狱医院病房主管警察是董峰,病房的护理犯是张正友、王春红、张永福、毛天红、董悦施、肖丽琴、张继红等。在我被送进这个病房的当天,就被护理犯强迫冲冷水澡。为了强迫我吃饭,董峰暗示病房里面的看护犯用酷刑折磨我。当时,我被五根绑绳捆在床上。他们先是不让我大小便,使我被迫把小便排泄在床铺上,大便有时要强忍六、七天。
一天晚上,大约六、七点钟,天色刚刚暗下来,张永福和毛天红来到我床前。他们用强掰手肘,强掰手指头,掐小便头,肘击大腿,“点穴”等办法,给我制造了很大的痛苦,企图迫使我停止绝食。在以后几乎每天,都要动手,当时我有一条手臂被扭伤,无法抬起来。肩关节处也是青一块紫一块,还有一天差点被打休克。
在提篮桥监狱遭受酷刑迫害
因为我无力承担律师费用,因此提出找法律援助。虽然后来承办名义上给联系了法律援助的律师,但是实际上和律师也没有沟通过,甚至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非法开庭了。开庭以后才知道,原来我有法律援助的律师,而且律师被要求不得为我作无罪辩护。
后来从医院被转到了四监区五分监区。当时四监区的监区长是金茂林,副监区长是高峰,分监区的分监区长是莫毅杰。当时主管迫害的警察是高峰。
高峰安排了包夹犯江立波主管对我的迫害。我到四监区后不久,监区就把一个多次违法的惯犯乔国柱调到了我住的监房里面。乔国柱在监狱里本来就是扮演打手的,四监区的监房只有三平方米那么大,里面有上下铺。
当时是七月底,一年中最热的时候。乔国柱调进监房后不久,就开始跟我动手,搧耳光,拳打脚踢,把很厚的被子强行盖到我身上,晚上不让睡觉。后来江立波也参与到了这场通过耍流氓可以得到减刑的活动中来了,两个人轮番折磨。当我把这些情况向警察反映以后,他们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的干,而且越是警察值班的时候,他们越是来劲,说明这些行为可能是警察指使的,或者至少是得到警察暗示默许的。
在以后我还调到别的分监区和监区,也同样遭受过虐待和凌辱。
二零零九年二月,我被调到提篮桥监狱的一监区,被实施了新一轮酷刑折磨。包括长时间不让睡觉,白天被迫坐在直径很小的铜丝绕线用的线轴上,直到臀部结出了厚厚的老茧,他们担心出狱后露出马脚才作罢。
在提篮桥监狱关押期间,我曾经写信给监狱长信箱和驻监监察室反映监狱警察的违法犯罪行为,但都没有得到回复。后来听说有驻监检察官曾经说只要是法轮功学员的投诉,一律不予受理,这是非常明显的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了。
以上所列举的只是这十六年来,仅仅由于我修炼法轮功而对我犯下的罪行,我被剥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自由信仰权。我所遭受的不公待遇的一部分,和整个法轮功群体所承受的苦难相比,只是沧海一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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